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2001]审计署令第3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7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的规定,受基建处的委托,我处于2015年4月10日对新校区数理楼变配电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及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主管部门:基建处
施工单位:岳阳市创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章波
开工日期:2012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12年9月30日
施工地点:新校区合同编号: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费率招标)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优惠3.5%
二、建设单位管理责任人
现场代表:赖友云
初 审 人:余光全复 审 人:杨高尚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郭峰
三、审计处管理责任人
现 场 跟 踪 审 计 人:湖南恒信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主 审 人:湖南恒信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审计处工程审计负责人:丁红华
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彭晓
四、审计依据
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相应的取费标准与施工期相应的《长沙建设造价》、施工承包合同书、竣工图、施工签证单、设计变更签证单、主要材料价格签证单。
五、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送审金额:4086015.1元
主管部门初审金额:3401792元审减金额:684223.10元审减率:16.75%
审计处审定金额:3156436.52元审减金额:245355.48元审减率:7.21%
总审减金额:929578.58元总审减率:22.75%
中南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