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2001]审计署令第3号),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的规定,受湖南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处于2015年4月10日对天马学生公寓三期留学生公寓4#、5#栋建安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及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主管部门:湖南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长沙市岳麓山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凌红旗
开工日期:2011年9月1日 竣工日期:2012年10月31日
施工地点:南校区 合同编号:GC11-0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结算方式:中标价+变更增加费(按实结算,优惠2%)
二、建设单位管理责任人
现场代表:李品冠、邓连文
初 审 人:朱红坤复 审 人:李品冠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罗德敏
三、审计处管理责任人
现 场 跟 踪 审 计 人:湖南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主 审 人:湖南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审计处工程审计负责人:丁红华
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彭晓
四、审计依据
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相应的取费标准与施工期相应的《长沙建设造价》、施工承包合同书、竣工图、施工签证单、设计变更签证单、主要材料价格签证单。
五、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送审金额:68818425.77元
主管部门初审金额:55557096.3元审减金额:13261329.47元审减率:19.27%
审计处审定金额:53545522.49元审减金额:2011573.81元审减率:3.62%
总审减金额:15272903.28元总审减率:22.19%
中南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