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2001]审计署令第3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的规定,受后勤保障部的委托,我处于2015年4月10日对南校区二教学楼维修改造
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及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主管部门:后勤保障部
施工单位: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国强
开工日期:2014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14年10月10日
施工地点:南校区合同编号:2014-04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结算方式:中标价+变更增加费(按实结算,优惠14%)
二、建设单位管理责任人
现场代表: 喻光明
初 审 人: 喻光明复 审 人:邓仲武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蔡恒学
三、审计处管理责任人
现 场 跟 踪 审 计 人:黄东明
主 审 人:湖南建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审计处工程审计负责人:丁红华
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彭晓
四、审计依据
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相应的取费标准与施工期相应的《长沙建设
造价》、施工承包合同书、竣工图、施工签证单、设计变更签证单、主要材料价格签证单。
五、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送审金额:5917838.87元
主管部门初审金额:5489163.19元审减金额:428675.68元审减率:7.24%
审计处审定金额:4917853.43元审减金额:571309.76元审减率:10.41%
总审减金额:999985.44元总审减率:16.90%
中南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