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2001]审计署令第3号),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的规定,受基建处的委托,我处于2015年1月28日对新校区左家垅中心配电间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及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主管部门:基建处
施工单位:湖南恒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涤云
开工日期:2014年1月17日竣工日期:2015年1月28日
施工地点:新校区合同编号: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结算方式: 中标价+变更增加费(按实结算)
二、建设单位管理责任人
初 审 人:杨高尚 复 审 人: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郭峰
三、审计处管理责任人
现 场 跟 踪 审 计 人:孙论
主 审 人:孙论复 审 人:张莹、黄东明
审计处工程审计负责人: 丁红华
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彭晓
四、审计依据
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相应的取费标准与施工期相应的《长沙建设造价》、施工承包合同书、竣工图、施工签证单、设计变更签证单、主要材料价格签证单。
五、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送审金额:993132.75元
主管部门初审金额:801751.39元审减金额:191381.36元审减率:19.27%
审计处审定金额:797596元审减金额: 4155.39元审减率:0.52%
总审减金额:195536.75元总审减率: 19.69%
中南大学审计处